四川2013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4 浏览次数:4602 文章来源: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和《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3〕17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2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度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口译)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3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分别于5月25、26日和11月9、10日举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起,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开设一级翻译考试,分为一级笔译、一级口译两个专业。一级翻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其中英语一级翻译考试安排在上半年进行。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参加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的考生,持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可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2012年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仍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为11月10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省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笔译)上半年的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2月20日至3月20日;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二)笔译考试报名
笔译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选择级别。报考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级别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全国一级、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
间。省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4.免试资格审核。全国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单位在读研究生将学校及教务处盖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交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联系电话:028-86759175)审核后通过考务通确认免试资格。
5.网上缴费。上传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上半年考试的须于2013年2月20日—3月23日,参加下半年考试的须于2013年8月1日—9月4日登录到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成功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分别于2013年2月20日至3月29日、2013年8月1日至9月10日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9〕1586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一级口译1350元,一级笔译1050元,二级口译530元,二级笔译460元,三级口译460元,三级笔译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