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条例,千万别靠“翻译”破解

发布时间:2010-12-20       浏览次数:3421       文章来源:

新闻背景:新拆迁条例12月15日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原来备受争议的行政强制拆迁将被取消,改为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条例还规定拆迁补偿不应低于市场价、拆迁不得使用暴力手段、取消开发商拆迁资格、回迁可回原地或附近等(据12月16日《新京报》)。成都翻译公司

  网友张永琪:新拆迁条例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足见其重要程度和社会关注程度。毫无疑问,借助民意丰富补充或增删内容,使此次立法内容更加周全,是再次征求意见的重要目的。不过,新拆迁条例立法用语也需与其同步,不能过于书斋化、艰深化、理性化。否则,内容虽好,但老百姓看不懂,需带“翻译”才能破解,其作用将会大大削弱。成都翻译公司

  通俗易懂是立法的高级境界。与百姓利益关联很大的新拆迁条例,要让绝大多数百姓看得懂,起草时就要站在百姓的角度使用语言,深入浅出地遣词用句,阐述事理,尽其所能地实现通俗化。制定的法律条款要让百姓一看就明白,不至于因其艰涩深奥产生误解。征求意见时,不妨召集百姓代表座谈,看看他们对法条的内容是否理解。如果一看就懂,一听便知,才算得上是一部上乘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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